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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角:「好人」為何要性侵?

好人為什麼性侵

三月女性話題:許多人眼中的「好人」怎麼會成為性騷擾或性侵犯他人的犯罪者,「好人」為什麼性侵?中間的深層原因是什麼?如何看待這樣的人?這樣的現象?不論你是受害者,還是幫助和關懷受害者的人,或者只是想更了解這樣的現象,本文都會對你有所啟發。

(該文章內容原載於《神國》雜誌【屏鏡中的關係】專欄,後轉載於《基督教論壇報》等,也收錄於《流水依舊,光陰不同——人生在世的三大關係》一書,在這裡略有修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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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去世的撒迦利亞(Ravi Zacharias)牧師,享譽基督教界,影響很大。當時的美國副總統彭斯在他的追悼會上,也稱讚他是「以智慧為武裝,以真理與愛束腰」的護教家,說「當巨人倒下,其影響遠近都感受得到。」(註1)

Ravi Zacharias

而撒迦利亞倒了兩次:

一次是去世,雖讓人遠近哀悼,但形象還如巨人矗立;

一次則是矗立的形象坍塌,瓦石紛飛,塵土迷眼,因2020年12月,撒迦利亞性侵事件繼幾年前一度浮出水面後,再度曝光,並被外請獨立律師事務所調查確認屬實。

繼天主教性侵系列案件、美南浸信聯會諸多牧者性侵醜聞,繼一些名牧的性侵醜聞後,這又是一起「好人」墮落案。

「好人」─一般情況下不僅不會侵犯別人,甚至是常常做利他事情的人。

鑒於性侵受害者絕大多數是女性(註2),本文就針對性侵女性且平時似乎是「好人」的男性而言。他們通常有體面,有尊嚴,很正常,甚至有光環,讓人很難將他們與性侵這樣的「下三濫」行為掛鈎。

可他們為何要做性侵這樣下作的事?

他們似乎是不錯的先生。如撒迦利亞,去世前度過了與太太Margie第48個結婚紀念日,在Instagram發文說:「48年前她將她的手給了我,至今已經給了我她的一切。我卻不能給回甚麼了。Margie,我以我的整顆心愛妳。」

他們對一般同事而言,似乎也是不錯的工作夥伴。如電臺訪問節目主持人查理‧羅斯(Charlie Rose),例如演員比爾‧考斯比(Bill Cosby)。

他們怎麼了?是怎麼回事?

「好人」為何要性侵?——動機

有體面,有尊嚴,甚至有光環的人犯下性侵,「好人」的形象崩塌,瓦石紛飛。

在對人類行為的諸多研究中,福格模型(Fogg Model)簡潔清晰:

行為=動機+觸發+能力

等式右邊三項中的任何一項被打斷,行為都難以達成。

套用到性侵行為上,便是:

性侵行為=性侵動機+觸發+性侵能力

同樣,等式右邊三項中的任何一項不能到位,性侵行為都難以達成。下面我們具體看看。

有一點區分需要做出的是:性動機和性侵動機不同

性動機存在於每一個正常人的DNA裡面,是對性的願望,到一定年齡自然會有,雖「發乎情」,但會「止於禮」。

但性侵動機則不同,除了有產生性行為的慾望,同時會忽視對方是否同意,心理上認為「我想就可以了。」

「我想就可以了」內涵豐富,至少包含下面兩層:

一、男性優越感

在認為「我想就可以了」的男性眼中,女性的價值就在於性,是用來享樂的,是工具人,「用來滿足我的需要。」

這種理所當然的心態,讓他們下手時很自然。

在一些對強姦的調查和後續採訪中,「研究對象令人驚訝地坦然承認,自己不理會對方的不同意」而強行發生性行為,但不認為那是強姦。(註3)

二、男權文化心理

歷史上,男人性亂似乎無傷大雅,但對女性單方面的「貞潔」要求則源遠流長,至今依然普遍。人們無意識中繼承了這樣的文化心理,表現在至少四方面:

1.  有意、無意間縱容和包庇性侵者

當發生性侵事件,社會和文化往往覺得受害者有問題,譴責的往往不是施害者,有意、無意間對其縱容、包庇和沉默;

但對受害者則頗有微詞,或者譴責懲罰。如:

  • 「妳不勾引他,他怎麼會來招妳?」
  • 「妳當時穿甚麼衣服?」
  • 「妳不要說出去,不羞嗎?」
  • 「他是牧師,妳揭露了他,影響人對教會的看法和對神的信心!」

強姦受害者更是難容於傳統社會或族群,被認為是「髒了!」、「沒人要了!」、「不要臉!」

假設受害者有一些常人都有的小缺點,更成為受攻擊的把柄,是「罪有應得」的證據。

於是出現了非常奇怪的現象:犯罪者坦然,或者受害者比犯罪者的罪更大,更抬不起頭。

性侵者既然無需承擔嚴重後果,又能滿足私慾,自然是性侵動機不滅。

天主教一些神父犯罪後只被轉換牧區從而繼續犯罪,就是實例;各行業的實權人物多番性侵而職位不倒,也是如此。

2.  將問題錯位,造成捨本求末,緣木求魚的解決辦法。

雖然性侵肇事者絕大多數是男性,但性侵問題往往被當成女性問題來解決,注意力的焦點放在女性應當如何行止,而非男性如何行止、男孩如何教育上面。

只要樹靜而不管亂風如何吹;只讓人如何捂鼻,卻不求將房間的臭源清理出去。這樣的結果當然是捨本求末,緣木求魚。

《暴力心理學》(Psychology of Violence)雜誌編輯漢比(Sherry Hamby) 說,她每收到「十篇關於受害者的論文」,才會有一篇是關於犯罪者的;而「如果不真的了解犯罪者,你就永遠不會理解性暴力。」(註4)

性侵肇事者既然多是男人,教育、處理辦法,也都應該更多著力於此。

當然,這與女性如何保護自己不矛盾。

看到問題癥結所在,這也是女性正確保護自己的要點之一。鑒於篇幅,在此不多敘。

3. 不正常的被「正常化」(普遍化)

網路時代,接觸色情內容機會增多,甚至不請自來,防不勝防。因尋求刺激、好奇、無聊等原因而瀏覽這些內容的人,佔人口的一半。

一些從事「高尚」工作的人也不例外。如57%的牧師和64%的青少年牧者,皆承認自己有這方面的掙扎,5%的牧師及12%青少年牧者已經上癮。(註5)

色情影像製作者及平台提供者往往基於男權心理,一味追求利潤,忽視道德規範,甚至上傳性犯罪實錄,將女人工具化,非人化,而相關法律和管制跟不上。

腦子被「餵滿」這些內容而受侵蝕的人,容易將影片中的犯罪行為正常化,在現實生活中上演,增加其性侵動機。

私生活的破口,讓所謂的「好人」成為偽君子。

4. 尋找力量感、控制感

人生在世,有挑戰是常態,在任何位置上的人,都有人所皆有的共性問題, 如生老病死;也有其位置所特別具有的相應問題。

所以感到吃力或無力,空虛或乾枯,人人皆都可能。(點此參看如何從裡到外獲得力量,減少內耗?)

而大腦有避難就易、趨樂避苦的自然傾向,讓人尋求釋放壓力,找回控制感、力量感、生活的「滋潤感」。這是為甚麼人會拖延重要的事去玩手機,去打遊戲,去看色情影片。

「好人」出事也往往如此。雖然有些人是處心積慮,一面假扮好人,建立好人「人設」,一面設計犯罪,尋找「獵物」;還有些人則是放縱了平時上了鏈子的怪獸。

畢竟,無論一個人多麼強大,多麼智慧,多麼能幹,總有體力不支、精神不濟,甚或靈力減弱的時候。

自己變弱,具有挑戰的事就變大,就更需要「解脫」一下,為底層的心理需要尋求滿足。

而許多有男權思想之人的解脫及滿足方式,就是把女人當工具為我所用,形成性侵動機。例如:撒迦利亞就聲稱事工不容易,需要安慰和釋放。

這些一般情況下都是「好人」的人,在一些時候就違背了自己,辜負和背叛了信任,成為傷害人之人。

「好人」為何要性侵?-關於「觸發」和「能力」

性侵者並不會對任何一個女性都發動侵犯行為,通常是對那些較易「得手」的人進行。

他們會在心中對侵犯對象、侵犯場景進行評估,若是覺得「惹不起」或「會被逮住有後果」,就會停手。

所以,性侵是理性的選擇,所謂「觸發」,如:「她穿得很性感」,「抵不住她美的誘惑」之類,純屬託詞。

「觸發」不過是對「我是不是有機可乘」的肯定回答。

而「性侵能力」和評估對方、評估自己的逃罪能力往往不能分。

這種評估關鍵在於是否可以逃脫責任,與性侵者的地位、資源等密切相關,包括但不局限於:

  • 是否可以控制受害者;
  • 是否可以不被逮住,或者被逮住也有能力免除後果;
  • 是否可以打「擦邊球」,讓受害者拿不出確鑿證據,啞巴吃黃連;
  • 是否可以毀滅證據;
  • 是否能夠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。

公司、企業、機構、組織、教會等,對成員的犯罪行為包庇或無作為,就是對其性侵能力的「增強」,說是「幫兇」也不為過。

對「好人」性侵現象的反思

對待問題,防範於未然,要比事後的救火療傷更佳。

「好人」要小心自己,因為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」,慾望會讓人自欺並欺人。

既然福格模型提供了一個看待性侵行為的方式,在「性侵行為=性侵動機+觸發+性侵能力」的公式中,可針對等式右邊三方面入手防患。

1. 動機:

在思想上認清女性的固有價值─與男人一樣,都是按神的形像所造,是共享生命盛恩、共同治理世界的同盟(參考創世記1:27-28)。

男和女均有尊貴價值,要相互尊重。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,都是男女不平等的思維。

小心傳統的男尊女卑文化的影響,對自己的心理有覺察。男人不要妄自尊大,以為「我想就行」。

2. 觸發:

男人要學習如何正確地管理情緒,覺察自己的文化心理和對女性的態度,用合適方式滿足自己的心理需要,不要在「有機可乘」時,就用性侵來找回控制感、力量感。

要意識到,用性侵來找回控制感、力量感,這其實是一種弱。而且,解決問題的不當方式會成為更大的問題。

從事「高尚」職業的人也不例外,都需要懂得以合適的方式管理情緒和壓力。「從事甚麼」不等於有免疫力。

已婚者若能學習建立持久而有活力的婚姻,在婚姻中得到滿足,是對失足的第一道防禦。

3. 能力:

個體的犯罪行為如果沒有得到外界限制,就會得到變相鼓勵,甚至賦能。

所以社會要有法可依,組織要健全規則,才能避免有意或無意地為性侵者賦能,要讓其承擔行為後果才有可能更好地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。種下惡,卻收穫利益和好處而非後果,惡就會蔓延。

而阻止惡的蔓延、促進公民的健康生活,是一個文明社會的標誌之一。

同時,女人不要妄自菲薄,要確信自己有上帝賦予的價值,學習維護自己並敢於維護自己的權益,懂得在認知和心理上為自己賦能,不僅增加性侵者行為的「難度」,更好地進行自我保護,還能讓自己有更好的發展。

「好人」為何要性侵?-總結

「好人」性侵並不少見,其中含有傳統的男權文化心理。從福格模型的視角,我們可以看到性侵行為=性侵動機+觸發+性侵能力。如果能夠打斷性侵動機、觸發、性侵能力中的任何一項,性侵行為就難以實現。

為此,社會和組織如果可以防患及治罪雙行,提倡男女平等協作,同工同盟,一起建造和諧社會和人文環境,那麼更多邪念就沒有沒有落地發芽的機會。

如果你是一名受害者,現在還活在被侵犯的陰影中,歡迎你來參加「今生大於今世」支持小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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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如果你不僅想走出過去,還想幫助別人,點此了解教練培訓課程

教練思考:

如果你是一位教練,你會如何運用對「好人」性侵的理解,來幫助尋求你幫助的人?

註:

  1. https://www.timesfreepress.com/news/breakingnews/story/2020/may/29/pence-mourns-evangelist/524191/
  2. https://www.nsvrc.org/statistics
  3. The New York Times, “What Experts Know About Men Who Rape”, Heather Murphy, Oct. 30, 2017, www.nytimes.com/2017/10/30/health/men-rape-sexual-assault.html
  4. 同上。
  5. The Porn Phenomenon,https://www.barna.com/the-porn-phenomeno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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